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3-21 15:16:08 生成日期: 2024-03-21 15:16:0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石林乡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石林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词:

萧县石林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1 15:16信息来源:石林乡人民政府作者:石林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石林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订此学校食堂留样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25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在留样盒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