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3-21 15:20:26 生成日期: 2024-03-21 1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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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林乡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石林乡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管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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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石林乡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管控办法

发表时间:2024-03-21 15:20信息来源:石林乡人民政府作者:石林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石林乡营养改善计划

食材价格管控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教﹝2023﹞2 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镇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管控办法:

1.提升站位,强化管理,明确定价人员岗位职责。

食材价格、 食材质量是保障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质量的关键因素。各学校高度重视食材价格确定工作,组建由膳食委员会、教师代表、工会成员等组成的食材询价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2.定期调研,强化落实,完善食材询价定价机制。

在采购价格确定前,要采用市场调研、咨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价格调查,并留存好第一手调查资料;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食材定价要严格落实定期询价制度,明确定价周期,确保食材价格真实; 食材定价要遵循“随行就市不能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原则,同时参照同期发改部门公布的价格。对食材采购价格明显虚高的,要深入查找原因,责令整改,造成膳食资金流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确保采购食材质优价廉。

参与食材询价、定价的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询价小组不得少于3人,且至少有1人轮流参与,便于监督,人员不可长期固定不变;确定食材采购价格时至少要有一名党组织领导成员或学校领导参与,与询价小组成员一起根据询价确定采购价(结算价),讨论带量带价食谱草案,并及时向膳食委员会征求意见,并在学校公示栏公开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价格虚高的情况处置应制定预案,确保有效,并在局营养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