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6-03-10 11:31:02 生成日期: 2026-03-10 11:31: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石林乡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石林乡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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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乡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6.02.27)

发表时间:2026-03-10 11:31信息来源:石林乡人民政府作者:石林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萧市监处罚[2026]270号 刘方春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案 刘方春 92341322MA2QAECA5T 刘方春 当事人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