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发文日期: 2018-03-29 09:47:39 生成日期: 2018-03-29 09:47:3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孙圩子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2018萧县23个乡镇新建公厕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关于2018萧县23个乡镇新建公厕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03-29 09:47信息来源:孙圩子乡人民政府作者:萧县孙圩子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2018萧县23个乡镇新建公厕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乡镇的基础设施环境条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同步发展。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的规模内容。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全县范围内的23个乡镇新建公厕218座,单个面积30--60平方米不等。

项目总投资:545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工期:2018年4月—2019年12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县、镇建设总体规划,并注意做好安全、环保等工作。

四、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该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五、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