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 |
征地工作 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相关材料:1.土地 现状调查相关材料, 公布征收土地勘测 调査表、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调查情况表 等〔涉及土地勘测定 界图件(涉密除外) 的,图件应按规定进 行技术处理);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听证相关材料,组织 听证的,公布《听证 通知书》、听证处理 意见等;3.征地补偿 登记相关材料,涉及 农民集体所有补偿 内容的登记材料,应 予公开;涉及个人补 偿内容的登记材料, 经本人同意的,可以 公开;4.征地补偿安 置协议,与土地所有 权人签订的协议应 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 本人同意的,可以公 开;5.征地补偿安置 费用支付凭证,对土 地所有权人的补偿 费用支付凭证应予 公开;对土地使用权 人补偿费用支付凭 证,经本人同意的, 可以公开(不含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土地补偿费用分配、 使用情况) [*征地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相关材料】 |
《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后 5个工作日 内,在村、 村民小组公 示栏公开不 少于5个工 作日; 征地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 相关材料在 收到批准 后,依申请 公开;听证 相关材料时 限要求还应 符合听证相 关规定 |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寿县人民 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