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 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 性,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部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 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 指导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 定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 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