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 2021-2035 年) 批前公示内容
《萧县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经过广泛调查论证、
深化,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
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等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萧县孙 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 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孙圩子镇人民政府反馈,以便进
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萧县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二、公示期限:30 天
三、公示地址:萧县孙圩子镇程蒋山村
四、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五、联系单位:孙圩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靖
联系电话:15856236555 邮箱:49841601@qq.com
六、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建设总平面图
(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4)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孙圩子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程蒋山村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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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规模 (公顷)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 时限 |
备 注 |
1 |
徐淮阜高速(宿州段) 公路建设项目 |
高速公路项 目 |
4.5 |
450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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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宅基地安置项目 |
农房安置项 目 |
2.19 |
21900 |
2023- 2025 |
|
3 |
供电所设施项目 |
市政设施项 目 |
0.33 |
33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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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产品冷库项目(原程 山小学)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34 |
34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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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产品冷库项目(村委 北侧)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73 |
73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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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产品加工项目(小王 庄)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58 |
58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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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产品加工项目(程山 东)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27 |
27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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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 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 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 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 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
扩大。以下为程蒋山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各地类规模。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 220.27 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97.14 公顷。永久基本农 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一般耕地主要用 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 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
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 5.31 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
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 22.83 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
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6.49 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
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 58.83 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51 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
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工矿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 1.57 公顷,采矿用地 25.87 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8.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 1.31 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 9.9 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
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
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 28.45 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城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 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
施建设。
1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4 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
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2.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 0.85 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
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 5.88 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照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
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4.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 32.89 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 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
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