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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2-26 16:09:22 生成日期: 2025-02-26 16:09: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王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服务指南】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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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25-02-26 16:09信息来源:王寨镇人民政府作者:王寨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事项名称: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
  二、实施机构: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适用范围:法人
  四、办理形式:网上/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五号)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
  六、申请主体:法人、自然人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设摊销售、现场制售食品、以及提供餐饮服务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配有防雨、防尘、防虫、防蝇、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以及密闭的废弃物容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无毒、无害、清洁卫生;销售食品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包装材料;购进食品的票据凭证保留期限不少于一年。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4、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
  八、申请材料
  1、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表
  2、食品摊贩和小餐饮详细信息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工作人员体检健康证明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含现场核查)—决定—发证
  十、审批时限: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决定证件:《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十五、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六、年检要求:无
  十七、联系电话:0557-5067033
  十八、监督电话:0557-5038543
  十九、办理地点: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各市场监管所
  二十、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www.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