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事项:城乡低保
2、办理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待遇。
3、低保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9084元(每人每月75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664元(每人每月722元)。
4、申请材料:(1)低保纸质申请书,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2)本人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在企业务工和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4)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5)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6)新申请户提供最近六个月家庭水电费和通讯费缴费单等资料;(7)低保对象年审或半年审提供最近三个月上述资料;(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在王寨镇为民服务中心民政所
7、联系方式:0557-555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