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萧市监处罚[2025]89号 | 萧县吴丛乐佳福超市销售的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购进食品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萧县吴丛乐佳福超 | 92341322MA8NL7M302 | 彭晋侠 | 当事人销售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购进食品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