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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学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4-07 11:14:50 生成日期: 2023-04-07 11:14: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新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教体〔2021〕84号
名  称: 【优待政策】萧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优待政策(包含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等)
词:

【优待政策】萧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优待政策(包含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等)

发表时间:2023-04-07 11:14信息来源:新庄镇人民政府作者:新庄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1]29号)要求,现将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政策加分项目公布如下;

1.烈士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增加5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5.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除以上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