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 2023 年元旦、春节和“两会”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我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在新庄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药品安全春风行动”。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4日,我所累计出动监管人员54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2家(次),限期整改1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家(次),限期整改3家;检查医疗机构16家(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4家(次),限期整改1家。现将我局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我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统一要求工作安排,结合春节期间和新冠疫情期间监管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有重点的监督检查。
二、 明确对象,突出重点
1、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安全保障,以单体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以及药械网络销售企业等为重点,加强对疫苗、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贵细中药饮片、新冠病毒治疗药物以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产品抽查检查,严查进货渠道和贮存、销售、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强化对医疗机构(含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规范使用疫情防控药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疗美容药械以及使用过期药械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结合2022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对有关单位开展“回头看”,严查重处“前纠后犯、屡改屡犯”行为。
中药和化妆品流通环节:加强对桂圆肉、枸杞子、炙黄芪等疫情防控用中药饮片流通环节检查;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场所,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管。
三、 营造氛围,加大宣传。
利用微信群等互联网渠道,深入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和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努力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所将加大监管力度,在新庄范围内继续开展各项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保障我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活动时间:2023年3月14日
活动地点:新庄镇辖区内
活动形式:发放宣传单
活动主题: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联系电话:0557-536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