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5-24 15:58:14 生成日期: 2024-05-24 15:58: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新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新庄镇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三)
词:

萧县新庄镇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三)

发表时间:2024-05-24 15:58信息来源:新庄镇人民政府作者:新庄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萧市监处罚[2024]594号 萧县新庄镇喜客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萧县新庄镇喜客来超市 92341322M********A 李亚东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购进食品时未索取购货票据,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20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