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宿州市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市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托办理承接实施工作的通知》(宿市监办函〔2022〕89号)。将部分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延续、变更、补发和注销工作。委托县局开展。
同时根据《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皖市监办发〔2021〕8号)规定,在萧县行政区域内,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此项工作是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