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文日期: 2022-11-27 09:38:55 生成日期: 2022-11-27 09:38:5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闫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公告
词:

萧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表时间:2022-11-27 09:38信息来源:闫集镇人民政府作者:闫集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的要求,我县将开展辖区范围内征地区片地价、青苗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1121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地点:县政府会议室A栋三楼303

三、听证会内容:萧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

参加听证会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代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等代表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 1117日上午12点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前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电话:19805577886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萧县人民政府

七、其他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核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最多不超过10名。   

()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精神以及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萧县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参加旁听的人员有书面意见的于2022 1117日上午12点前送达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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