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5-07-21 15:57:08 生成日期: 2025-07-21 15:57:0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闫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萧县闫集镇2025—2026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食材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词:

关于萧县闫集镇2025—2026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食材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5-07-21 15:57信息来源:闫集镇人民政府作者:闫集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关于萧县闫集镇2025—2026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乡镇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萧县闫集镇2025—2026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小宗)食材采购工作需要,现公开进行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录登记库中信用综合评定分不低于100分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可自愿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萧县闫集镇2025—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小宗)食材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萧县闫集镇中心学校

3.项目地点:萧县闫集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项目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乡镇(小宗)食材采购,共分1个包,计划投资约41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就餐人员自缴资金。

6.服务时间:中选后至招标采购工作完成。

二、资格审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请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提供相关授权材料,及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提供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证明);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近三年来(自抽取之日起上推三年)担任过货物类招标业绩,(一个项目总采购预算不少于100万元的货物类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材料证明为招标代理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在网上可以查询到代理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网上截图一份),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机构资格审查条件及要求合格后,直接参与抽签并现场公布中标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三、报名地址及递交相关资料时间

1.报名地址:萧县闫集镇中心学校二楼西头办公室

2.报名及递交相关资料时间:2025年7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9:30。

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请提前10分钟将密封的相关资料现场递交会场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签到,迟于9:30到场的拒收资料、不再参与报名(以报名人签到时间为准)。

四、现场提交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及主要成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登记名录中信用综合评定不低于100分的网上截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证明,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比选方法

按报名顺序,第一轮由参会代理机构抽签,抽到1号球的参与抽取第二轮候选单位的抽签。

候选人为两个,第一个被抽取的单位为第一候选人,第二个为备选候选人。

六、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委托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入围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我单位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做好服务;

5.入围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等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入围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入围代理机构应协助委托方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涉及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入围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七、其他

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本次代理费用为30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用、招标文件专家论证费用)。

3.本公告发布在萧县闫集镇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57-2212911

                                  

萧县闫集镇中心学校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