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减轻及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本辖区经营秩序。经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及原则
建立健全新安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能力,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及启动
适用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机构
1.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黄蓓蓓
组员:黄继山、李丁、王宝杰、王俊、吴奇洋、李果、吴琪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镇食品事故应急先期处置和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落实县食安委部署的应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开展辖区内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食品安全突发案件现场应急处理
1.食品安全突发案件发生时镇处置小组在规定要求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调集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访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2.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积极正面回应事态情况,客观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3.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4.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小组和当地政府。
五、食品安全突发案件应急救援
(一)当发生下列性质突发案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状态。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中毒等情况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的。
(二)应急救援具体措施
1.在上级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保护.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①现场指挥小组和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
②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
③对需调用其他职能部门力量,且需有当地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2.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视突发事件情况下设:
①案件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②医疗救护组: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④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
⑤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六、应急处置纪律要求
1.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人员要听从指挥,行动迅速;
2.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主要领导和县食安办作出全事故简要报告;
3.应在2小时间内向县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涉及范围、造成伤害及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面临的问题等。
4.最大限度地提供医疗物资保障,及时抢救病人。
5.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食安委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含QQ、微信、微博等)。对擅自对外发布信息,造成负面影响和工作被动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后期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
2.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做好涉案食品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