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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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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2-29 18:06:21
生成日期:
2024-02-29 18:06:2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杨楼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杨楼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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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萧县杨楼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
2024-02-29 18:06
信息来源:杨楼镇人民政府
作者:杨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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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
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
11264
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748
元(每人每月
729
元)。
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根据市人社局提供数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1930
元
/
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
965
元
/
月,半护理标准为
579
元
/
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
78
元
/
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
676
元
/
月,半护理标准为
386
元
/
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
58
元
/
月。
4、申请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每月都可申请,地点在杨楼镇为民服务大厅
7、联系方式:0557-52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