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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2-28 20:38:06 生成日期: 2024-02-28 2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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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杨楼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杨楼镇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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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楼镇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2-28 20:38信息来源:杨楼镇人民政府作者:杨楼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2、办理条件:凡具有本地户籍、因家庭成员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及其他单发性突发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或个人。
3、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


4、申请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临时救助申请书;
(四)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
(五)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
(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七)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每月都可申请,地点在杨楼镇镇民政所
7、联系方式:0557-52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