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质量安全,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杨楼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孙 铎 镇党委书记
黄蓓蓓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黄继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 炎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专武部长
杜海伟 派出所所长
王宝杰 镇经发办主任
李 丁 镇办公室主任
王 俊 镇社事办主任
李传玉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果 镇卫生院院长
吴孝召 镇中心校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食安办,黄继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食安委日常工作。
杨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杨楼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规范杨楼镇食品安全工作,明确主要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成员组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需要,参照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见文。
二、主要职责
杨楼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杨楼镇设立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协调议事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
2.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3.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形势,科学制定专项整治,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统一领导,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统一公布事故信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5.组织制订实施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及时修订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6.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的公益宣传,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及时落实上级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各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下设办公室作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会议制度
杨楼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信息)员会议制度,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因情况特殊不能出席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与会,承担相应职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准备会议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一)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可依会议议题安排相关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原则上在每年新年前后召开一次,总结上一年的王作开展情况,进行年终工作评比,安排部署下一年的工作。如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经副主任、主任审定召开。
(二)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与议题有关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参加,可视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或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提出,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审定。
四、情况反馈制度
杨楼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职责范围内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情况反馈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镇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镇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议定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执行情况。
(五) 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 食品安全工作中涉及面广、性质比较严重的突发事件。
(七) 各级食安委及食安办督办的重大事件及其他事项。
(八)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报表、部门新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
(九)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部门、联络(信息)员异动情况。
(十)其他需要反馈的事项。
五、通报制度
杨楼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员对下列事项进行通报:
(―)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四)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
(五)年终考核、评估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