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6-03-09 16:19:50 生成日期: 2026-03-09 16:19: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杨楼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词: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发表时间:2026-03-09 16:19信息来源:杨楼镇人民政府作者:杨楼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保健食品是维护人体健康的食品,也是最接近药品的非药品商品,因此成为相关厂商“打擦边球”的高发领域,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功效的保健食品广告大有存在。针对此,新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

1、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2、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不得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5、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推荐、证明;

6、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