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每生·每学期 萧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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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借读费、择校费 (2015年秋季取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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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省级园1500元,市级一类园900元,市级二类园600元;市级三类园450元;一般幼儿园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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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幼儿园 |
根据省教育厅教内电[2009]6号、省物价局皖价电[2009]4号、皖价费[2009]51号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宿价费[2012]109号《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 “民办幼儿园的办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按隶属关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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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义务教育阶段 |
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即“两免一补”;取消寄宿生住宿费;只允许收取作业本费(每生每学期:小学10元、初中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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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阶段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在籍在校学生,同等享受 “两免一补”。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第二十五期)要求,民办学校在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上,按公用经费标准等额核减学生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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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普通高中 |
普通高中学费 |
300 |
借读费、择校费 (2015年秋季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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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示范高中学费 |
650 |
借读费、择校费 (2015年秋季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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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示范高中学费 |
850 |
借读费、择校费 (2015年秋季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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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普通高中 |
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按照萧县物价局对各个学校的《关于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 各民办学校建立公示制度,对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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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职高、中专) |
普通职业学校 学费 |
600 |
农村户籍学生免收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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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重点职业学校 |
1000 |
农村户籍学生免收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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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公寓化管理的:一类140元;二类120元;三类100元;四类80元。非公寓化管理的:35元。(均为每生每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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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从2009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收取作业本费。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严禁收取如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服务费。违反者按乱收费严肃处理。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收费,严禁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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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502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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