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4-02 15:18:18 生成日期: 2024-04-02 15:18: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堌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永堌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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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永堌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4-02 15:18信息来源:永堌镇人民政府作者:永堌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2023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126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748元(每人每月72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12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0元(每人每月900元)。
4、申请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办理地点:永堌镇民政所
8、联系方式:0557-55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