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确保食堂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
组 长:陈如兰
副组长:吴 雷
成 员:王亚坤 祖 艳 张顺利(学校校长代表)
赵 敏(学校校长代表) 郭家君(教师代表)
闫家军(学生家长代表) 郭红云(学生家长代表)
膳食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监督“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情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科学管理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管理责任制,确保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满足师生需要。
(三)定期检查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注意营养,合理配料,减少浪费,提高伙食质量。
(四)经常检查食堂物资保管情况;经常检查食材质量、数量、价格情况。
(五)每月召开一次膳食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和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六)膳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做好会议纪要。每学期进行一次对教师、学生的膳食情况问卷调查,并进行统计、汇总。
(七)膳食委员会委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学生座谈会,并且整理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学生。
(八)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学校审定的制度执行情况。
(九)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严格掌握食堂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