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4-09-24 10:02:58 生成日期: 2024-09-24 10:02: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警惕“特供酒”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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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特供酒”消费陷阱

发表时间:2024-09-24 10:02信息来源:张庄寨镇人民政府作者:张庄寨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宣传、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宿州市萧县消保委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谨防虚假宣传陷阱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严禁生产销售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可能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始终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

二、选择正规购买渠道

所谓特供酒,大多是不法分子以低价购入普通小酒厂的散装白酒,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进行包装,在熟人圈里点对点售卖。广大消费者选购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网点购买。购买前应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度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于标签内容不全或者模糊不清的酒类商品以及无中文标签的洋酒,应避免购买此类产品。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尤其是高端酒类商品时,应保持理性消费观念,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不盲目攀比、不跟风购买。增强安全消费意识,拒绝购买外包装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信息真实性存疑的酒类商品,不被所谓的特供高端噱头所迷惑。消费时应索取票据并妥善保管,以便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规范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销售、采购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违规商品。加强行为自查,规范商业广告活动,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等违法违规广告。印刷企业不印刷含有特供酒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希望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文明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当在市场上发现或者购买到特供酒等违规商品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营造、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