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4-11-04 10:02:28 生成日期: 2024-11-04 10:02: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如今,消费者线上购买美食变得简单便捷,但隐藏其中的“幽灵外卖”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那么消费者遭遇外卖变质,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词:

如今,消费者线上购买美食变得简单便捷,但隐藏其中的“幽灵外卖”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那么消费者遭遇外卖变质,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发表时间:2024-11-04 10:02信息来源:张庄寨镇人民政府作者:张庄寨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外卖变质、有异物属于商家违约。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有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的义务。如果外卖商家提供的外卖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则构成对上述买卖合同的违约,需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食用后诱发食源性疾病,可能同时构成侵权,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外卖商家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若外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向外卖商家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罪标准,可以追究商家的刑事责任。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个别商家以变质的饭菜是赠送的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今年7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即使是赠送的菜品,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外卖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类纠纷中,平台应积极履行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能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置身事外。

一方面,平台应当审查入驻商家资质证照,若平台违反上述义务,则会视严重程度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平台应当积极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要及时收集证据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例如,要证明外卖变质、有异物、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时,消费者应注意保存消费订单记录、医院化验单、诊断证明等凭证,并注意保存问题食品原状,尽可能多地用证据材料证明自身的身体健康因外卖食品产生损害。

此外,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主张自身权益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通过恶意构陷的方式,制造外卖商家违法经营的假象而要求其进行赔偿,可能需承担侵犯商誉的民事赔偿责任;构成敲诈勒索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