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2-08 15:11:24 生成日期: 2025-02-08 15:11:2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张庄寨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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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庄寨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5.02.08)

发表时间:2025-02-08 15:11信息来源:张庄寨镇人民政府作者:张庄寨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萧市监处罚[2025]220号 萧县建聪佳佳惠购物超市未经他人同意向其交通工具发送广告案 萧县建聪佳佳惠购物超市 92341322MA2T5TQD57 戴建聪 当事人未经他人同意向其交通工具发送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