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赵庄镇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二、办理条件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支河乡派出所填写《户口登记主要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村民警调查走访后出具变更户籍项目的综合调查报告(两名派出所民警签字),户籍民警审核汇总材料后签名,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区局审批后办理。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材料齐全且无误的情况下)。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户口业务本身全部免费,如果其中涉及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需收取户口簿工本费6元/簿: 如果其中涉及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需收取工本费2元/证。依据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5〕1号、皖价行费字〔1998〕7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千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