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上午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查出的未到校学生要在一小时内报告教务处。
二、教务处要迅速派出教师当天家访,家访教师要当天汇报家访情况并上交家访记录。
三、通过家访确认辍学的学生,教务处应当天向校长汇报,校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劝返方案,并争取与村镇干部联合开展劝返工作。
四、经反复劝返动员,学生仍不能入学就读的,学校应在一周内将辍学学生情况分别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和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并协助镇、村继续做好劝返动员工作。
五、对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建立控辍保学月监测报告制度。对确定为辍学的学生,学校在一周内将辍学和劝返情况按时报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