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5-01-13 14:50:58 生成日期: 2025-01-13 14:50: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赵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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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5-01-13 14:50信息来源:赵庄镇人民政府作者:赵庄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高龄津贴审批流程

凡具备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宿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均在申请表上签字(将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信息一页、粮补卡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1、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所辖乡镇民政所审核。

2、各乡镇民政所接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登记和造册,审核无误后,上报县老龄办。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出具经常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3、各乡镇民政所将《宿州市高龄老年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及电子版的汇总花名册等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每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审批,并完成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

4、县老龄办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批时限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审无异议后,统一登记造册(电子版),并抄送财政局进行资金核拨。《宿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经审定后,县老龄办、乡镇民政所分别留存备案。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二份至县老龄办。纸质表格分为80周岁汇总表及分表、九十周岁及百岁汇总表分表、低保高龄老人汇总表及分表共三种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