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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6-08 20:00:06 生成日期: 2023-06-08 20:00: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赵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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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23-06-08 20:00信息来源:赵庄镇人民政府作者:赵庄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设立
  二、适用范围:法人
  三、受理机构: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设定依据:《食品安全法》 、《行政许可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食品贮存管理、废弃物处置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 窗口审查 → 现场勘察 → 行政审批股审核、决定 → 窗口发证
  八、审批时限: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 :无
  十二、决定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5067033
  十六、监督电话:0557-5066800
  十七、办理地点: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www.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