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乡殡葬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城乡殡仪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需求,殡仪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实现“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萧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完善编制》、《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及萧县各乡镇总体规划,制定《萧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0年/展望至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于2020年9月启动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期间项目组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多轮汇报论证,形成本次规划编制成果,于2020年12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成果报送审批前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一、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县域全部行政管辖区范围。包括萧县下辖的20个镇和3个乡,国土总面积1853.6平方公里。
2、规划总目标
至规划期末,全县域各乡镇完成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提倡树葬、草坪葬,全县无非法公墓和乱埋乱葬现象,尽量达到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目标。县域公益性公墓建成四季如春,园林式的公墓。适应城乡殡葬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城乡殡仪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需求,殡仪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实现绿色殡葬,人文殡葬。
3、各乡镇目标
至规划末期全县域23个乡镇为基础,每个乡镇建设一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根据需要建设1-2 处村级公益性公墓。
对现有乱埋乱葬的坟墓,全部迁移至乡镇公益性公墓中安放,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安葬。公墓建设管理上档次、达规范。逐步提高树葬、草坪葬、壁葬的比例,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继续加强殡仪馆和殡仪服务网络建设,与殡仪服务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殡葬理念,全面达到殡葬规划总目标的要求。
4、公墓规模
本次规划保留经营性公墓2处,经营性骨灰堂1处,占地共计157.49亩,合10.50公顷;本次规划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总计32处,其中保留11处(其中新庄镇公益性公墓远期迁并),扩建9处,新建12处。占地共计1153.41亩,合76.89公顷。
二、意见或建议反馈途径: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13日。请于公示期间前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557-5022060
电子邮箱:1960238964@qq.com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