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
2、指导和开展文物普查 ,做好成果的整理和发掘工作,负责文化遗产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
3、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
4、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防火、防盗,确保文物的安全。
5、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6、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
7、完成文化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胡志合
电话:0557-5038628
办公地点:萧县龙城镇民治街68号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周二至周日对外开放,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