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庄里镇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领域 > 乡村振兴 > 四好农村路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四好农村路
发文日期: 2023-04-18 09:09:29 生成日期: 2023-04-18 09:09: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庄里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庄里镇镇村道路专管员制度 
词:

庄里镇镇村道路专管员制度 

发表时间:2023-04-18 09:09信息来源:庄里镇人民政府作者:庄里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专职镇村道路专管员。

2、镇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乡镇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名镇村道路专管员负责20-30公里镇、村道路。

3、镇村道路专管员应具备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一般文字处理及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优先选用有建设养护工程经验人员、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镇村道路专管员待遇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