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级路长办公室要定期开展路长、农村公路专管员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要充分发挥明查暗访、第三方监察、社会群众等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效果监督和评价。对于履职不作为或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领导小组结合公路管理年度考核,评出镇村路域环境一、二、三类,给予奖励,资金在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中切块解决。
三、每年开展优秀路长评选。认真总结实施经验,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