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0.6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能同时享受,以前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但因自然灾害转危的,由乡镇政府研究决定,作为情况说明,要把情况说明上至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可再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且符合现行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经鉴定目前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农户有意愿进行抗震改造的,可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上述情形,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