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2.政策对象:吸纳脱贫劳动者就业的单位
3.奖补标准:200元/月
4.申请条件: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
5.申请材料: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申报表;吸纳脱贫劳动力人员花名册;脱贫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表等
6.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乡镇人社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7.办理时限:按季度申报,下一季度首月发放,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办理地点(方式):萧县人社局1435办公室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一次性告知
10.咨询电话:0557-5028496
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