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市场监管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一)按照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本镇市场监管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并落实各自的职责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和事故级别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张庄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