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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6-01-21 10:14:00 生成日期: 2026-01-21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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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指南】失业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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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失业登记指南

发表时间:2026-01-21 10:14信息来源: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人社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适用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2.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皖人社发〔2010〕8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

(二)适用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三)受理方式

1.线上渠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等。

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四)办理要件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事流程

1.受理。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及时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信息系统记载相关情况。

3.存档。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网上办理的失业登记,无需留存纸质材料;其他渠道办理的,应将业务办理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1.线上渠道: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线下渠道:即时办结。

3.咨询电话:0057-502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