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2.办理条件: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
3.办理材料:身份证
4.办事流程:1、劳动者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就业创业登记证》号等信息,通过“系统”提交。县城关镇劳动者,提交至户籍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其它乡镇劳动者提交至户籍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2、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就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到上述提交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方式):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地)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网办审核/现场告知
8.咨询电话:0557-502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