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通知 内容分类: 土地出让计划
发文日期: 2020-04-14 09:08:09 生成日期: 2020-04-14 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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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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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表时间:2020-04-14 09:08信息来源: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作者: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283号)精神,结合我县土地供应能力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1.5796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

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61.579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679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0.1874公顷,住宅用地90.3515公顷(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地39.0319公顷,限价房和90m2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26.0212公顷,其他商品住房用地25.29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2.65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8.11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0.2866公顷,特殊用地5.3005公顷。

(三)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2020年我县商服用地供应量为4.6792公顷,主要用于建设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商业设施,鼓励商业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用地的供应向经济开发区延伸,不断完善我县商业设施布局。

2.工矿仓储用地。2020年我县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为70.1874公顷,优先确保以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的用地供应,加快推动玉环汽车配件制造产业园、鑫辉源电池、安徽彤芯电子等项目建设。对照《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利用土地评价》,进一步促进经济开发区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执行《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提升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水平。

3.住宅用地。2020年我县住宅用地供应量为90.3515公顷,优先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地39.0319公顷,限价房和90m2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26.0212公顷,其他商品住房用地25.2984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需求分析,2020年我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为72.6577公顷,优先确保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服务及通讯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

5.交通运输用地。2020年我县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量为110.2866公顷,用于淮宿蚌城际高铁、G311萧城至皖豫界改建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路网,推进杜楼、王寨、孙圩子至丁里高速出口连接线工程。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0年我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量为108.1167公顷,主要用于孤山湖水库建设及丰收河、明渠河治理等工程。

7.特殊用地。2020年我县特殊用地供应量为5.3005公顷,用于县殡仪馆建设,提高公益性公墓安葬率。按照各乡镇实际需求,计划建设白土镇、青龙镇和官桥镇等公益性公墓。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重点,优先安排。凡是被市、县政府列为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确保及时供地。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二)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要充分发挥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妥善解决好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定期分析,动态调整。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各部门对各自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对计划供应的相关指标及时调整,从而全面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

 

附件:1.萧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萧县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萧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

特殊

用地

保障性住房

用地

限价房和90m2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

其他商品房

用地

其他

用地

萧县

461.5796

4.6792

70.1874

90.3515

39.0319

 

26.0212

25.2984

 

72.6577

110.2866

108.1167

5.3005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附件2

萧县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年度

住宅供地总量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90m2以下中小套型用地占(%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   商品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

用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房

经济适

用房

划拨

出让

2020

90.3515

68.3509

22.00O6

51.3196

26.0212

 

 

39.0319

39.0319

 

 

 

 

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