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8月04日 拍卖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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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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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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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公园路以东、花园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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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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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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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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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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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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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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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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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2.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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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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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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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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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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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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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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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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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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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按照按照《2020-10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宗地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地,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规划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9%)。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0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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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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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拍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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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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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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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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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嘉泰龙城一号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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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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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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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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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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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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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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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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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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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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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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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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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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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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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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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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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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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11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宗地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地,本宗地与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宗地为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规划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18%)。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1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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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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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拍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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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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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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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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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公园路东、龙凤大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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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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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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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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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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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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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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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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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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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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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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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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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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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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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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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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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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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12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宗地与萧县花园路以南、龙凤大道以北截取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地块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2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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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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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拍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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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20年08月06日 至 2020年08月1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龙城镇瑞祥小区 龙城镇龙霄公园南
邮政编码:235200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5068316
联 系 人:徐女士 崔女士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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