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4-17 14:43:04 生成日期: 2024-04-17 14:43:0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词:

萧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4-17 14:43信息来源:萧县民政局作者:民政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一级的视力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农村分散供养每人729元/月,集中供养814元/月;城镇分散集中均为900元/月
4、申请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每月都可申请,地点在各乡镇民政所
7、联系方式:0557-502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