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公告 内容分类: 供应结果
发文日期: 2020-12-25 19:12:17 生成日期: 2020-12-25 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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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自然资规示字〔2020〕12号
名  称: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萧自然资规示字〔2020〕12号
词: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萧自然资规示字〔2020〕12号

发表时间:2020-12-25 19:12信息来源: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作者:国土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1127  20201216 拍卖出让 1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39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工业园,正民大道东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1246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609.297

受让单位

安徽鑫彩印务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39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45

地块位置

龙城镇岱山口村,G311北侧、规划创新路西侧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2

出让年限

40

成交价(万元)

405

受让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45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0.25,建筑密度16%,绿地率5%。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按照皖商运字〔2012551号文件相关规定,参加加油站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的竟买人,按照当地发布的十二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事先到省辖市或直管县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未取得预核准通知书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准其参加竞买,商务部门不得发放规划确认函。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5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51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S311国道北、正民大道东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3073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254.9235

受让单位

安徽正民车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51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52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顺河路南、正民大道西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9208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374.556

受让单位

安徽久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52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53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规划三路西、符夹铁路南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162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226.59

受让单位

宿州永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53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54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东凯生物东北、河南边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2.6486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516.477

受让单位

安徽东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54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57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规划三路以东、符夹铁路以南、正民大道以西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2005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624.0975

受让单位

安徽德基汇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57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9-60

地块位置

永堌镇马庄村、纬四路南、胡台子路西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5.3649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1046.1555

受让单位

安徽格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60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20-28

地块位置

永堌镇吴庄村,永马路西侧化工园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0984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214.188

受让单位

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28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20-31

地块位置

永堌镇马庄村,永马路西侧、化工园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195

受让单位

安徽威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31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20-3

地块位置

龙城镇姬村,311国道北、正民大道西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9625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187.6875

受让单位

安徽鑫彩印务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3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20-40

地块位置

萧县经开区,萧兴路东、鑫万和饲料南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5686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305.877

受让单位

安徽实泰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40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20-41

地块位置

白土镇董店村,步云路南侧、东润玻陶西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2.9709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579.3255

受让单位

安徽东润玻陶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41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13万元/亩。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20-53

地块位置

龙城镇小康东路南侧、车站路西侧、龙霄东路北侧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59348

出让年限

70

成交价(万元)

33624.2736

受让单位

安徽百匠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53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计容建筑规模的5%),1.2≤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10建筑高度≤54米(住宅建筑不低于6层)。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53号)。受让人需在本用地范围内提供不少于1万平方米与本地块同等标准的商品房,由政府回购用于征迁户的安置;政府回购商品房价格(含商品房交易增值税)按建设基准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6号县政府第48次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延期交房土地受让人需缴纳回购房屋面积的过渡费每月12/平方米;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回购商品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1218日拍卖成交,成交单价488万元/亩。

二、公示期:20201218  20201227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龙城镇瑞祥小区 龙城镇龙霄公园南
    
邮政编码:235200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5068316
    
人:徐女士 崔女士
    
电子邮件: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