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发展改革委政府核准投资项目核准过程和结果查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将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
第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第十五条第二款 项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书面凭证应注明编号,项目单位可以根据编号在线查询、监督核准过程和结果。
二、承办机构
县发改委行政审批股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的项目。
五、服务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萧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查询。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电话:0557-5022925
皖公网安备 3413220200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