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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报告,民政、扶贫、救灾 内容分类: 服务质量管理信息
发文日期: 2020-12-08 15:51:45 生成日期: 2020-12-08 15: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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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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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发表时间:2020-12-08 15:51信息来源:萧县民政局作者:民政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

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文件及年度评审工作安排计划,我县按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萧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地处皖苏鲁豫四省交汇地带,现辖23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面积1885平方千米,人口148万。2020年,根据宿州市财政局、民政局《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文件,萧县及时出台《萧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2号)文件,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民政局《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文件,2020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一)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以上;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

(三)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全面建立;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级养老服务站。

(四)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五)县级打造1个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

2、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目标,萧县2020年社会化养老体系得到大幅提升。高龄津贴全覆盖,全年保障高龄老人35159人,发放资金1291.93万元,保障低收入老人11474名,发放资金730.62万元,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农村幸福院全覆盖。9所150张床位以上或入住50人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1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全部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协议。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全覆盖,2020年缴纳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19.1万元实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全覆盖。全面推行公办敬老院改革改制、转型升级,目前,全县公办敬老院已全部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0年,萧县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分类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的支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完善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让有养老需求的人切实感受到党的好政策,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评价最终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分析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满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满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文件,萧县出台《萧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年初,由县民政、财政共同修改制订《萧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2号)文件,会同财政部门召开联席会,商议资金拨付方案、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充分落实部门联席会制度。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3分,自评3分)

根据《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2019〕14号)、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文件,设立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考核制度,明确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方向。

4)绩效目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出台的《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文件,对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目标任务,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方案设立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2.资金落实(满分6分,自评6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3分,自评3分)

实际到位资金含:高龄津贴1291.93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30.62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2022.55万元/应补助资金总额2022.5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3分,自评3分)

根据年初目标,萧县2020年社会化养老体系得到大幅提升。高龄津贴全覆盖,全年保障高龄老人46953人,发放资金1291.93万元,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30.62万元。按采购合同约定日期,缴纳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19.1万元。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满分2分,自评2分)

为保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年初县政府与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与各乡镇签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责任层层有分解、任务层层有落实。

2)政策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

县民政局印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宣传单,结合民生工程宣传同部署、同宣传。县政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先进做法、工作经验、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有利推进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开展。

3)公开公示制度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使用,萧县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所有资金拨付全部在萧县民政信息公开网公示,并设立市、县两级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性(满分3分,自评3分)

萧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补助档案对申报流程、申报条件、资料内容、补助标准等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操作,并坚持一人一档、一乡一柜的档案管理模式进行存档备查。

5)信息平台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2020年,萧县完善全国养老系统录入,全县36所养老机构全部进入数据平台。

6)档案管理规范性(满分3分,自评3分)

萧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档案实行专项管理制度,按照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人一档要求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补贴类档案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7)服务市场监管(满分3分,自评3分)

制订出台《萧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7号)《萧县社会福利机构公共服务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萧民发〔202020号)、《萧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萧民发〔202039号)、《关于萧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萧市监〔2019〕62号)及《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机构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社事[2019]10号)等多部文件,加强养老市场监管和第三方评估。

8)资料报送情况(满分3分,自评3分)

能够及时、准确、真实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萧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萧民发〔2019〕47号)文件,制订《萧县民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萧民发[2019]84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资金拨付程序。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资金拨付程序,做到责任层层有落实,步骤层层分解,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查找到经办人,资金实行专帐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支付管理,办理过程由乡镇提出申请、民政负责审核、财政负责审核,审核后由国库拨付至财政支付中心统一支付。

4)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为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萧县出台《萧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财秘〔2016〕59号)、《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机构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社事[2019]10号)等文件,并坚持每年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督检调研,用于了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相关资金使用情况。

(三)产出(满分25分,自评25分)

项目产出(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3分,自评3分)

高龄津贴全覆盖,全年保障高龄老人35159人,发放资金1291.93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1474名,发放资金730.62万元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全县150张养老床位及入住50以上养老机构医务室配建100%,150张床位以下全部与周边医疗机构签定医疗服务协议。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萧县城乡社区养老用房结合社区服务中心,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能够达到100%配建率,如萧县龙山庭苑,入住200户,按公式应建面积为:200户/100*15平方米=30平方米。实际龙山庭苑设置养老娱乐室50平方,按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公式计算为:50/30*100%=166.66%。老旧城市小区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建了养老用房。全县农村社区253个行政村,农村幸福院全覆盖。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2020年,萧县高龄补贴全年保障高龄老人35159人,将普惠政策落实到每一位老人手中,其中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老人保障11474人,发放资金730.62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全覆盖,公办养老机构责任险由财政购买,社会办养老机构责任险做为机构年检基本项目,由机构自行购买。全县建设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处,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3处,建成行政村农村幸福院253处达到“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探索县级行政区域养老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模式,搭建萧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以智能化产品和物联网平台为智慧载体,以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服务支点,以社区居家养老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智慧养老试点。目前,本项目试点范围为城南、圣泉两个养老机构,以及150名社区居家养老人员,试点正在进行中。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2020宿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养老办发20201号)文件,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数全部完成。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8分,自评8分)

为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萧县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以“适用实用,切合实际,稳步推进”为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体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策的制订、落实、宣传,为萧县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全县形成尊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提供了保障,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馈较好。

1)资金放大效应(满分5分,自评5分)

2020年,萧县完善21所城市日间照料中心,投入3000万元新增黄口镇康乐园老年公寓,1000万元新增龙城镇老来乐老年公寓,400万元用于圣泉凤凰山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共吸收社会资金4400万元。

2)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自评6分)

联合相关部门、各乡镇民政部门制定年初目标任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相关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强化了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职责,夯实工作标准,使项目服务对象最大程度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6分,自评6分)

年终,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社会调研项目满意度,满意率达95%。

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 社会养老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实施了“四个纳入”。一是纳入发展规划。把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纳入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全县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老龄工作办公室,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三是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为老龄事业安排专项资金,保证了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从2007年起,将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长期以来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无法保障的问题。从2013年开始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四是纳入目标考核。把养老工作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评选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 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目前,萧县23个乡镇全部新建了集吃、住、娱乐为一体的标准化敬老院。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升级转型。自2016年起,萧县提出在保障特困群体养老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空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在全县先行探索推行黄口镇南敬老院、王寨镇吴河涯养老服务中心、龙城镇李台等7所公建民营经营模式,通过培树典型、表彰典型和带动典型,使全县乡镇敬老院升级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运行机制。卫计、民政、发改委、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萧卫计〔2016〕102号)文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在全县23个乡镇敬老院推行院务医务室建设,给予社会办医养结合项目大力扶持。四是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在全县城市社区建成“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1处,内设老年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卫生医疗室、休闲休息室等。五是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按照乡镇主管、村级兴办、政府资助的形式,用以解决农村老人养老之需要。六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2020年建成龙城镇老来乐老年公寓、萧县黄口康乐园老年公寓,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发展建设。

(三)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加强。近年来,萧县将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保、医疗救助范围。在全县实施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制度,2020年全年保障高龄老人35159人,发放资金1291.93万元。全面启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工作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1474名,发放资金730.62万元。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集中供养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20年投入资金为五保、低保户代缴新农合个人参保资金。不断扩大社会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

五、存在问题

政府在各类养老服务中依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提供的养老服务不丰富,一些养老机构设施设备不齐全、服务人员缺乏老年服务和医疗护理专业技能,仅能提供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仅能提供简单的助餐和文娱服务,缺乏精神慰藉和医疗保健能力;虽然近年来,萧县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较快,涌现出一批设施设备齐全、管理服务优质的养老机构。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养老的基础和依托,发展明显滞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少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设备,没有专业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社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六、意见及建议

第一,加快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配套设施建设。当前,萧县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配套设施建设上比较滞后,数量少、规模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根本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社会养老需求。因此必须加快老年医院、康复中心、护理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的机构建设,并购置必要的医疗仪器、康复设备、运动场地、健身器材。加快改造设施条件差、消防不达标农村敬老院的升级改造,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推进社区养老设施标准化配置,由民政部门参与新建小区的验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助餐送餐、健身康复、文化娱乐、精神关爱等服务功能。

第二,加快推进医疗和养老有机结合发展模式。通过细化医养结合具体措施,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完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继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有效化解老人意外伤害风险。统筹配置养老和医疗设施,大力发展养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缓解老年护理供需矛盾。支持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条件,通过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配套设置医务室或卫生所、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开辟绿色就诊通道等方式,增强医护康复功能。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符合条件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全科医生开展上门医疗服务。支持社区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机构有机整合,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社会养老服务人才缺乏和素质偏低是制约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又一因素。为改变老人们高高兴兴去养老院垂头丧气回到家的状况,必须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加大养老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有老年常见病护理、康复训练、家政服务、保健理疗等技能的专业服务人员,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水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建立养老机构和职业学院沟通的桥梁,鼓励院校组织学生到养老机构进行临床护理实习,鼓励养老机构到院校组织招聘会。积极争取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等制度,吸引更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更好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七、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萧县成立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领导组,采取结合日常检查、年终统一考核等综合评价方式,确定绩效评价内容,按照既定的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对萧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最终形成评价报告。

八、评价依据

1、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宿民发202035号)

2、2020宿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养老办发20201号)

3、《萧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2号)

4、《萧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萧民发202037号)

5《萧县社会福利机构公共服务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萧民发〔202020号)

6、《萧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萧民发〔202039号)

7、《关于萧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萧市监〔2019〕62号)

8、《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机构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社事[2019]10号)

9、《萧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萧民发〔2019〕47号)

10、《萧县民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萧民发[2019]84号)

11、《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2019〕14号)

12、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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