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3-07 19:57:00 生成日期: 2024-03-07 19:57:0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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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补助申请

发表时间:2024-03-07 19:57信息来源:萧县农业农村局作者:农业农村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2016]171号)。

    二、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我县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养殖场户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补贴标准:1.疫苗计价标准。“先打后补”疫苗补贴单价按照上一年度同品种疫苗中标均价计算。

    2.补贴畜禽数量。以该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档案记录并经县畜牧中心核准的畜禽存栏数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存栏数;以该规模养殖场户全年出栏的产地检疫数量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出栏数。两者之和为申请补贴的畜禽饲养量。

    3.补贴疫苗数量。补贴疫苗数量根据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测算。

   1)高致病性禽流感。蛋鸡、种鸡、种鸽和种用鹌鹑:按照饲养量每只每年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1.5毫升。肉鸡、肉鸽、肉用鹌鹑、肉鸭:按照出栏量每只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0.3毫升。肉鹅:按照出栏量每只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2毫升。种鸭和蛋鸭: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2毫升。种鹅: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2毫升。

   2)口蹄疫。猪:按照出栏量每头补贴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2毫升;母猪(种猪):按存栏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4毫升。牛:按存栏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4毫升、按出栏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毫升;奶牛(种公牛):按饲养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4毫升、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4毫升。羊:按出栏量每只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毫升,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1毫升。

   3)小反刍兽疫。羊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头份。

申请程序: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管理”系统实施。规模养殖场户在系统注册和填报养殖场基本信息,实时上传补栏、出栏、检疫、疫苗采购、免疫、免疫抗体监测等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批次或年度提交补贴申请;乡镇兽医站审核同意后报县兽医部门审批同意;县兽医部门申请县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牧运通平台要求提供的疫苗购买凭证、疫苗瓶照片以及能提供免疫数量、出栏数量等佐证的材料。

咨询电话0557-5027152

受理单位: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一般需要六个月。

三、补贴结果

按照规定把补贴发放至养殖场户。

四、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57-5027152;地址:萧县龙山南路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