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3-07 19:56:45 生成日期: 2024-03-07 19:56:4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动物疫病防控强制扑杀补助申请
词:

【申请指南】动物疫病防控强制扑杀补助申请

发表时间:2024-03-07 19:56信息来源:萧县农业农村局作者:农业农村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2016]171号)。

    二、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补贴标准:羊每只500元,猪每只1500元,牛每只3000元。

    申请程序:县畜牧兽医部门统一汇总全县强制扑杀畜禽信息,合同财务部门逐级上报。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经县财政批准,由财政部门发放相应补贴经费。

    申请材料:养殖者提交强制扑杀畜禽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0557-5027152

    受理单位: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一般需要六个月。

    三、补贴结果

    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有关养殖场户。

    四、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57-5027152;地址:萧县龙山南路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