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民基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萧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转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开发区步云路以南,皇藏大道以东,纬二十六路以西,青峰路以北区块内。项目总用地面积4.0hm2,建设标椎化厂房8栋以及配套门卫室、道路、绿化、管网等项目。本工程由萧县民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39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500万元。本工程土方总挖方为2.26万m³,总填方为3.76万m³,无弃方,借方1.5万m³。工程已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0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
一、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面积4.0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项目水土流失总量为79.46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18.8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0.59t。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本工程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 1.2,渣土防护率达99%,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3%。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特点,将本工程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一级分区。根据分区要求,严格落实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措施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防护及回覆利用等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做好监测记录、突出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依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9.4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3.61万元,植物措施33.12万元,临时工程0.87万元,独立费用36.64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1.05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4.5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5.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0万元),基本预备费1.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0万元。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审批。
六、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接受工程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必须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文)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此复。
项目代码:2020-341322-47-01-032435
萧县水利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