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发文日期: 2024-01-17 11:17:21 生成日期: 2024-01-17 11:17:2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指南
词: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17 11:17信息来源: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人社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事项名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二、事项简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办理流程:

 


三、办理材料:

1.《萧县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申报门诊医疗费用的,提供:

(1)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2)与发票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1份;

(3)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原件1份;

(4)门诊检查报告单,原件1份。

3.申报住院医疗费用的,提供

(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2)与发票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1份;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1份。

4.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提供:

(1)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复印件1份;

(2)遭受暴力伤害,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材料1份;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1份;

(4)经人民法院执行庭中止(终止)执行文书原件1份。

5.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1份。

四、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五、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内,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结果送达:打卡到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萧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萧县凤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 大厅16号工伤保险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506288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5031599